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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業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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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機制』(market mechanism)顧名思義,是「市場運作的方式」。是通過市場競爭配置資源的方式,即資源在市場上通過自由競爭自由交換來實現配置的機制,也是價值規律的實現形式。具體來說,它是指市場機制體內的供求價格競爭風險等要素之間互相聯系及作用機理。

  在自然產生的『市場』中,『參與交易者』經由市場所反映出來的訊息做為自己的行為準則,而市場訊息愈正確,行為人犯錯的機率就愈小

  『市場價格』則是市場訊息的總和,不應管制或干預,否則會失真。如果每個行為人都經自由意志行動,一定會設法讓自己的寶貴資源作最有效率的使用,人人都如此的話,市場就可達到最靈活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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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的『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在2012年正式上線,這時候小編我還只是剛入行未滿兩年的小菜鳥,也就是說在我從業職涯的時間軸當中,實價登錄也陪我一起渡過大部分的時間。我認為這是一項不錯的政策,把市場的成交資訊公開透明化,不再像過去只憑房屋銷售業務一張嘴說得一口好行情。

  如同前段所言,『市場訊息愈正確,行為人犯錯的機率就愈小』,對於有意購屋的買方,減少買貴當盤子的機率;對於想要售屋的屋主,減少賤價出售的機率。給予買賣雙方一個有效且值得參考的基準。

  但…實價登錄與成交行情,到底能不能當作鐵律或圭臬?如果房屋買賣一切依照實價登錄就好,鄰居賣多少就跟著賣多少,直接跟著社區內上一筆成交總價賣,這樣賣房子會簡單很多,對吧?…

  《實價登錄只看得到數字,卻無法看到房子的故事》每筆成交資訊的背後,有太多的變數是我們無法看到。

  事實上,即便是在建商第一手的房屋銷售,依樓層、棟別、坪數不同,訂價本來就會有些微的高低起伏。而中古屋市場更是如此,有更多資訊是無法在實價登錄上無法詳細呈現,例如:

→ 坐落棟別位置,有無遼闊視野、或是被建物遮蔽?

→ 有無附帶車位,平面式或是機械式或是需要承租?
→ 屋況是好是壞,有無附帶裝潢、或是需要大幅度修繕?
→ 有無附贈設備,家具家電一應具全、或是全素的空屋?

亦或者是人為因素的層面…


→ 售屋動機的強弱,多人持分大家都要賣到滿意價格、或是急迫搬家短時間內要立刻處理?
→ 買賣雙方的關係,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一般買賣、或是親朋好友甚至是二等親之間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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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價登錄與成交行情』可以作為參考、以及加價與議價的依據,但千萬不能陷入太深,畢竟每間房子的條件都是獨一無二!任何商品都不是越便宜越好,而是一分錢一分貨。低樓層無視野的全素裸屋、與高樓層有視野附設備的房子,購買的成本價格不同,相信住起來的舒適度也不同,未來出售的價格也會不同。『價格便宜,相對有必須要付出的代價,勢必伴隨諸多缺點』千萬不要只追價,要認值!

一段時間內的多筆紀錄綜觀,才是所謂行情。單筆成交紀錄,就僅僅只是一筆記錄

  回歸到房子本質,我們之所以花了幾個月的時間看屋找屋,互相比較、現場看房、上網做功課,最後的目的無非是希望找到一間能夠住得舒適的好房子。但是當條件較優的房子真的出現時,卻是用較低甚至最低的成交紀錄來比較。

  可以理解想要壓低購買成本、減輕購屋壓力的概念,絕大多數的朋友都會希望,最好能夠用爛房子的成交紀錄,買到條件較優的好房子,當我自己是購買者的角色,亦是如此。

  當然在買賣與交易的過程當中,買賣雙方都有權利追求自己可以接受且認為合理的價格,而居間洽談是仲介方的工作之一。但所謂的合理的價格,並不是單方面認為OK就好,雙方必須都有共識都能認同,那才算數、才是真的合理。

  仲介不是魔術師,不會催眠或是洗腦,即便拿出再多數據分析、或是動之以情,房子的所有權終究在於屋主,售屋者也有自己的考量、需求與壓力。即便有迫切售屋動力,也不等於願意隨意亂賣,房子不是建商免錢送的,每個屋主都有取得成本

  如果是售價對照實價登錄,本來就已經合乎行情甚至低於行情的價格,想要壓低再壓低、打個八折打個五折,無視行情且非得買到心目中覺得合理的價位?那麼這間房子,可能適合更懂得欣賞它的其他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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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蘿蔔、一個坑』所有貨品皆是如此,不可一物二賣。一間房子當然也不可能同事賣給兩個屋主。但人人都想住好房子或好地段,市場供給量卻是有限,再加上預算有限的前提下,大家都會希望選擇CP(price–performance ratio)最高的選項購買!

  千挑萬選當中,眼前終於把握到了一間房子,剛好在這個時候釋出!或許不是絕對完美、但各方面條件比較貼近理想,不會超過負擔能力範圍太多。一定是這間房子的條件夠好,才會欣賞、才會有購買動力!但這也代表著,同時可能有其他買主同時欣賞這間房子,於是就會出現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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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每個人的心目中,對房子的可接受認同價格並不會一樣。舉一個實際業務遇到的經典案例

  某社區的近年成交行情,落在760~830之間。此時,有一間房子釋出並委託仲介銷售,中高樓層的視野遼闊、棟別位置很棒且未來也不會受到影響、房屋現況沒有甚麼問題、甚至附帶些許裝潢與設備。

  已經找房一段時間的買方客戶,看過之後覺得這間房子不錯,但價值認為800應該合理了、就是要這個價格買、就是要屋主用這個價格賣!並要求接洽的房仲業務,就是要用這個價格幫忙談到!房仲經過多日的來回洽談、說服屋主、彼此各退一步,總算在價格上跟屋主勉強取得共識與交集

  本以為即將順利買到房子、可以歡喜迎接簽約!但此時長輩提出要求,希望再等三天、親自賞屋之後再進行簽約。雖然為難,但告知屋主之後也覺得無訪、願意等待。但就在斡旋洽談進行洽談的第五天,出現了第二組中意房子的買方(競爭者),同樣以書面斡旋並支付訂金、出價更高817且隨時可配合簽訂買賣契約…

  試問:如果是屋主的立場,這時候有沒有任何動機與理由,將房子賣給出價較低、且需要時間等長輩來看、才要進行簽約的第一順位買方呢?有沒有可能長輩從外縣市前來、但不了解當地行情、或是希望晚輩能夠買得更便宜而勸阻、導致這幾天的洽談變得沒有意義、白忙一場?屋主有沒有可能因為等待而產生風險、導致第二順位買方產生不確定的變數?最後落得兩頭空

  雖然搶得先機、最優先跟屋主進行書面斡旋與洽談,但故事的最後果真沒能獲得圓滿結局。相信長輩的出發點為良善、身為晚輩應當尊重,房屋買賣是人生大事,謹慎而行固然是好事。但千萬不能用《佛系買房》的心態進行:認為不用加價、時間拉長慢慢等待、緣分到了自然能夠進行簽約?並非如此!

  
如果,這不是一間符合心目中條件的房子,其實大可爽快選擇放棄;但如果這間房子真的有緣,更應該將積極度展現。機會,只會眷顧努力且已經準備好的人』。好不容易在價格談到了初步共識,在還沒正式簽訂買賣契約之前,任何不確定因素都是必須要承擔的風險

  對於第一順位的買方而言,錯失了一個機會、花了幾個月好不容易看中意的房子,就這樣擦肩而過,先前花的時間顯得毫無意義、看屋當下的美好規劃沒有機會實踐、一切重新開始回到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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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為房子有太多的變數,能夠對總價產生影響,成交行情會持續有高低起伏波動,而不會永遠靜如止水,最高價或最低價永遠可能被創造

  買賣雙方的立場永遠是處於對立,售屋者希望房子賣一個好價錢,必定是越高越好;承購者則是希望能夠買得實惠,必定是越低越好;居間者的任務,正是希望能在雙方價格拉扯之間達成共識

  不論是售屋者或是承購者,任何人都有權利堅持己見拒絕變化挑戰市場,當然沒有問題!只要
繼續等待、支付時間成本即可。


  然而,把時間拉長是不是一定能等到心目中的理想價?未來的事情誰也無法給予保證、結果是否值得也是見仁見智。任何一方都不是判官,單方面覺得合理、沒有任何談判空間的定價,最後未必會被市場所接受,適時配合市場反應進行調整才是上策。只有正式簽約成交、登上實價登錄才是最真實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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